我倒掉了杯子里残存的香槟。
这是一条修长的玻璃制的高脚杯。
我把高脚杯的圆形的底座,抓在手里,手心抵着玻璃底座,然后把杯子磕在桌子上。
杯子磕掉了一半。
再磕一下,杯子就剩一个底座,还有一根长长的脚了。
所谓脚,就是高脚杯的那根长柱型的玻璃,这长柱型的玻璃柱,连着底座,被我抓在手里。
这高脚杯,现在就是我的武器。
“喂!
罗切尔,我叫你走了吗?”
我朝着罗切尔的背影喊了一声,然后快步跟上去。
罗切尔站住,愣了愣,然后转身指着我的鼻子骂道:“陈远山,今天我不想把事闹大,我把话放在这……”
他话没说完,我就来到他面前,左手甩出,一巴掌把罗切尔打翻在了一侧的沙发上。
同时身子压了上去,坐在了罗切尔的腿上,抓着高脚杯的右手高高举起,迅速扎了下去。
高脚杯那残存的玻璃脚,一下扎进罗切尔的肚子里。
罗切尔眼睛一瞪,还想骂。
我拔了出来,再扎。
“曹尼玛,老子今天就弄死你!”
我低声喝道。
手里的的高脚杯连续、快速的扎了十几下。
他的肚子上,脖子上,脸上,全都是被长柱型玻璃扎出来的洞。
血从洞口不停流出。
周围宾客们,吓得不敢看,侧身躲着。
“让你装逼,狗东西,让你装逼!”
又快速扎了十几下,罗切尔终于是断气了。
我从他身上起来,摸了把自己的脸,脸上黏糊糊的,全是他的血。
再看看自己的右手。
手里的高脚杯,已经成了红色,被血包住。
我丢下了手里的杯子,再次扫视了一圈贵宾厅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