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二元性别者”?
大卫·米勒也算见多识广,倒是对这个词汇并不陌生。
实际上上世纪90年代,北美地区的边缘人群、潮流年轻人当中就开始悄悄流行「性别酷儿(genderqueer)」文化。
一位自我认同为「性别酷儿」的人,可能觉得自己的性别处在男性和女性之间,觉得自己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或者既是男性也是女性,或者完全拒绝任何“性别”。
但是这种文化从来没有进入主流视野,仅仅从媒体用“queer”这个单词命名就可以知道。
“queer”的含义是“不正常”、“病态”、“奇怪”……总之不是什么好词汇——这说明主流文化还是比较轻视、鄙夷这些人的。
大卫·米勒注意到张潮并没有使用「性别酷儿」这个单词,而是用了相对中性的「非二元性别者」,这似乎意味着在他看来,未来在美国,选择成为「性别酷儿」已经不是所谓的“地下文化”,而成为一种流行、时尚。
甚至不允许再用带有贬义的词汇来称呼他们。
这让大卫·米勒想起了美国历史上对黑人的称呼——一开始是“尼格罗人”,后来是“黑人”;那位胜选以后,国会中已经有人提议,连“黑人”都不允许,只能使用“非洲裔美国人”这个称呼。
相关的立法据说已经在走程序了。
想到这里,大卫·米勒察觉到张潮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推理”——黑人作为美国「亚文化」「非主流人群」的代表族群,他们的“待遇”提升,一定会带动所有亚文化群体的“待遇”提升。
之前他和张潮聊天时就说到美国多元文化将会取代相对保守的白人精英文化成为美国社会主流,而张潮则把他的这个观点给具象化了。
不过张潮选择的对象特别刁钻而已,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知道美国社会角落里的这些琐碎的。
大卫·米勒不禁浮想联翩,如果连「性别酷儿」都能登堂入室、成为主流,那么社会其他方面的文化会开放成什么样子呢?
对于他来说,这并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反而认为这才是美国应该有的样子——任何族群、任何理念、任何文化,都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和平共处。
他只是奇怪,既然张潮觉得美国会成为这样一片多元文化的沃土,那多来美国有什么不好呢?
于是他接着往下看去,发现的视角从新闻事件转移到了那个「wei laosan」身上。
从叙述中看,「wei laosan」显然是那种常见的、从中国来的非法移民,他们老实、善良、勤劳,只会窝在中餐馆的后厨,或者某处监管不严格的工地上干最脏最累的活儿。
【魏老三把脸埋在冰冷的水管下,刺骨的自来水激得他猛地一哆嗦,总算把最后一点黏在眼皮上的困意冲走了。工棚的水龙头像个喘不上气的老头,水流细得可怜。他胡乱抹了把脸,水珠顺着黝黑起皱的脖子流进洗得发硬的工装领口。镜子?这里没有镜子。只有水管上方一小块模糊的、布满水渍和蛛网的玻璃碎片,勉强映出他半张疲惫、浮肿的脸,还有额角那道去年在老家工地上被钢筋划拉出来的旧疤,像条僵死的蚯蚓。
肚子在打鼓,声音大得吓人。胃里空得发慌,像被砂纸磨着。晚上那顿?就着自来水啃了半个硬得像砖头的面包,还是昨天工头老王看他饿得实在没力气干活,从自己午饭里掰给他的。老王那张油滑又藏着点同乡怜悯的脸在脑子里晃了一下,随即被更强烈的饥饿感压下去。得找点吃的,不然明天爬脚手架腿肚子都得转筋。
这里城市的夜晚亮得晃眼,魏老三缩着脖子,沿着墙根的阴影走。那些五颜六色、闪烁不停的霓虹灯招牌,上面扭来扭去的洋文和图画,他一个也不认识,只觉得眼睛疼。风里飘来油腻的炸鸡味、甜得发齁的蛋糕香,还有汽车尾气的呛人味道,混在一起,搅得他胃里一阵翻腾。他用力吸了吸鼻子,徒劳地想分辨出点能下肚的东西的气味。空气里只有冰冷的灰尘味儿。
……】
大卫·米勒看到这里,微笑起来。这段文字想必是「潮汐文化」里那位rheya翻译的,精确还原了张潮热爱物象的细腻风格。
就是这位「wei laosan」的处境惨了点。他似乎不仅被自己的同胞盘剥,还找不到发放免费食物的地方。
接下来,寻找食物未果的「wei laosan」似乎无意中闯入了新闻中所说的冲突现场——
【拐过街角,灯光和吵闹声猛地炸开了锅。一个酒吧门口,围了一圈人。魏老三本能地想绕开。在国内工地干久了,他太知道看热闹容易惹上麻烦。人群的缝隙里,他瞥见一个花花绿绿的人影被推搡着,好像还挨了拳头。那人影头上顶着个巨大的、闪着亮片的玩意儿,像只被拔了毛的怪鸟。
忽然有人在身后撞了他一下,魏老三像挥空的钟锤一样撞进了人群当中,站在了“怪鸟”的身前,一股熟悉的、混着尘土和汗味的血气猛地冲上魏老三的头。
“hey! chink! get lost!”一个满脸横肉、脖子有魏老三大腿粗的光头壮汉,喷着唾沫星子朝他吼,拳头几乎戳到他鼻子上。
魏老三的心在破棉袄里咚咚狂跳,像要撞出来。他个子比人家矮一头,力气估计也差一大截。他听不懂那洋鬼子吼的啥,但“chink”这个词他听过,工地上那些白人监工喝醉了骂人时就这么叫,不是好话。恐惧像冰水一样顺着脊椎往下流,他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的肉里。跑?腿有点软。打?肯定打不过。
他猛地想起老王教他的“万能句”——碰上洋人找麻烦,不管对方说啥,只要陪着笑,连声说“闹普拉布勒姆!闹普拉布勒姆!”一般就能糊弄过去。老王说,这话的意思是“没事儿,好商量”。
对,“闹普拉布勒姆”!
魏老三努力扯动僵硬的嘴角,想挤出个“笑”来,脸上的肌肉却因为紧张和恐惧不受控制地抽搐着,那表情更像哭。他抬起没多少肉的胳膊,不是要打架,只是想挡一下,隔开那砂锅大的拳头和后面那个瑟瑟发抖的“怪鸟”。他喉咙发干,用尽力气,想要用嘶哑的声音嘶哑冲那几个壮汉喊:
“闹!普拉布勒姆!闹!普拉布勒姆!”
但一个字母都没有蹦出来。他的嗓子已经干哑了,声带因为紧张失去了震动的本能,只能从喉咙深处无助地挤出毫无意义的“咯咯”声,倒有点像临死前的挣扎。
魏老三只觉得肾上腺素冲得脑袋发晕,他不敢看那几个壮汉的眼睛,只是梗着脖子,继续“咯咯”着——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说出那两个单词。也许是魏老三那拼了命似的、带着绝望的“咯咯”声产生了某种荒诞的威慑力,也许是他们觉得跟这个吓疯了的小个子纠缠没意思,也许是看到了周围的人都举着手机拍着他们,那几个壮汉骂了几句更难听的脏话,朝地上啐了一口,悻悻地转身,摇摇晃晃地消失在霓虹深处。
魏老三全身绷紧的弦“啪”地一声断了,腿一软,差点坐地上。后背的冷汗瞬间把破工装里面的旧汗衫浸透了,冰凉地贴在皮肉上。他大口喘着粗气,心脏还在疯狂地擂着他的胸腔。
这时,那个头上顶着巨大羽毛亮片、脸上画得五颜六色的“怪鸟”,惊魂未定地凑了过来。他身上浓烈的香水味混合着汗味和一点血腥味,直冲魏老三的鼻子。“怪鸟”激动地叽里咕噜说着又快又急的英语,声音又尖又细,还带着哭腔,一边说一边张开手臂似乎想拥抱他,那巨大的羽毛头饰几乎要扫到魏老三的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