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紫袍(1 / 2)

两道消息如同点燃的烽火,迅速的传遍了大唐每一个边塞。

其一:壮武将军,大斗军军使沈潮生,与安西都护府副都护高仙芝。

攻破小勃律,擒王献宝,换回一身紫袍。

尚未及冠便穿紫袍,在此之前只有一人得此殊荣:神童李泌。

童子赐紫,只是美名罢了,一来体现盛唐之气象,二来明表圣君之卓见。

紫袍武将可是实权在手,与那神童天壤之别。

可相比于这少年身着紫袍。

第二条消息更加令人瞠目。

沈潮生持天子剑,光明正大的将安西都护府都护夫蒙灵察斩于军前。

不愧是边野小子,难道就不知那柄天子剑只是恩宠象征?

怎的还真敢持剑杀将?杀的还是一道节度使。

……

外面闹的喧嚣,乌兹城内却是安静的很。

安西都护府地处偏远,沈潮生与高仙芝都还在等着圣君旨意。

唯独边令诚拖着七成缴获前往长安复命。

夫蒙灵察的尸首仍然在军营外吊着。

沈潮生正与高仙芝在柘厥云居内饮酒吃肉。

丝竹管弦,琵琶琴筝,胡姬舞娘。

沈潮生靠在椅背上,闭眼假寐。

以四品壮威将军,阵前斩杀一道节度使。

若从职位上来看,定是以下犯上,只怕流放都是轻的。

沈潮生却依旧还是将夫蒙灵察杀了。

大斗军军营被烧,自己这个军使给不出交代。

那么剩下的九百余骑,就要与自己离心离德。

所有人都将这柄天子剑当作摆设,可沈潮生却要在这安西都护府,朝着长安问上一句。

天子剑,能否见血?

沈啸倒是开心的傻乐呵。

只要有酒肉,便已经是心满意足了。

“难怪我大唐武将,穿上一身紫袍后,仍能不减军旅威风的,唯王公一人。”

封常清也喝醉了,开口接道:“开元二十六年,青海湖。”

“王公一袭白甲踏雪夜行,五千轻骑破吐蕃十万军阵,杀得那赞普连夜西逃,此后十年,河西走廊连马匪都敢在吐蕃营寨前撒尿。”

“天宝元年灭契丹,败奚族,东北蛮族闻风丧胆。”

“天宝三载更是奇袭突厥牙帐,覆灭突厥最后的念头。”

封常清越说越快,越说越激动,仿佛上阵厮杀者,有自己一份。

封常清话风一转,看着沈潮生说道。

“咱这些野路子将军,今日也出了个沈郎。”

“持天子剑斩都护,满朝文武谁有这胆子?”

“日后跟在王公帐下,再得了王公三分真传,只怕替大唐扛鼎者,非沈郎莫属。”

沈潮生正想开口推辞,忽闻阁外人马躁动。

紧接着是高仙芝手下亲兵的呼喝。

“节帅,圣使到了!”

殿内丝竹骤停,舞娘抱琴退到角落,连空气都仿佛凝住。

高仙芝与沈潮生对视一眼,正欲起身。

只见帘栊被猛地掀开,一个身着三品紫袍的太监款步而入。

那太监面白无须,眼角描着细眉,腰间玉带嵌着东珠。

正是殿中监张休滨。

身后跟着八名金甲武士,手中托盘覆着明黄绸缎。

另有两位中监捧着长形檀木盒,步履沉稳地走到殿中。

屋内众人连忙行礼。

尖细的声音响起。

“卿逾越葱岭,深入虏庭,克复小勃律,俘其王族,斩断吐蕃臂腋……忠勇冠绝三军。”

“擢授高仙芝御史中丞,安西都护,四镇节度使,权知节度事。”

“赐金千镒,杂彩五千段,授其一子七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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